发布时间:2022/1/28 9:54:35
1月23日10时许,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旅客刘先生(36岁,河南人)报警求助称:其所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包遗忘在海口站站前广场的石凳上,内有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,及其他资料若干,价值4000元左右,求助帮忙找回。
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刘先生所说的石凳处寻找,但是并未有任何发现。随后民警再次致电刘先生了解详细情况,原来刘先生是乘坐当日凌晨3时许抵达的Z201次列车来到海口站,出站后其在车站广场上的石凳休息,等待乘6时许发出的第一班市郊列车前往海口东站转车,期间他将包放在石凳上,却在进站乘车时忘记带走了。
掌握了比较详细的情况后,民警开始多方调查,最终发现该电脑包被车站保洁员拾获,并已交给了车站失物招领处。在失物招领处找到包后,民警通过电话与刘先生确认了包内物品未有缺少,并于当日下午与返回海口站认领失物的刘先生进行了当面清点。刘先生向民警致以了真挚的感谢。